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省、市、新区《关于做好2019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现就做好2019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
(一)申报流程。
1.2019年12月31日以前新城所有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公共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省人社厅下放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并由新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授权进入系统。授权后方可从网站登录填写上报内容。已经授权的机构不再进行授权,按当时统计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
2.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按照报表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情况,选择报审部门提交数据,等待审核。新城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后,回复机构“审核通过”,否则回复“审核不通过”,机构需修改后再次提交。经新城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2019年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表》,连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须报送的其他材料一并报送新城人社部门。
3.新城统计汇总本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情况,形成汇总表,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申报,经审核无误后,回复“审核通过”,否则回复“审核不通过”。
4.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于2月7日前,将本机构2019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信息系统”报新城人社部门。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
(一)年度报告范围。2019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年度报告机关。年度报告机关为批准设立的新城人社部门。
(三)年度报告内容。全年业务开展情况、许可证变更情况、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等情况。
(四)需报送的材料。
1.《2019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表》(纸质版须加盖公章,具体要求见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安排)。
2.《陕西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年度报告表》(纸质版须加盖公章,电子版见附件)。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五)报送流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年度报告有关材料报送至新城人社部门审查,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资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齐全后予以受理。受理材料后,由工作人员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上加盖通过年度报告的专用印章。
(六)报送时限。新城年度报告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7日结束。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于2月7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报送年度报告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按照统一安排,认真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及经营性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对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以及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二)新城人社部门会按照要求,结合《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陕西省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电话营销行为,不断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三)新城人社部门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及统计工作结束后,会利用本部门、本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对管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有关信息,进行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陕西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年度报告表.docx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人社民政局
2020年1月13日
(联系人:闫文 联系方式:38020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