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企业招用新区户籍劳动力一次性用工培训补贴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西咸新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结合新区实际,制定西咸新区企业招用新区户籍劳动力一次性用工培训补贴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新区或新城招商部门认定的招商引资重点企业;新区或新城改革创新发展部门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补贴标准

2018年9月1日起,企业每新吸纳一名新区户籍劳动力,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用工培训补贴,主要用于劳动力岗位培训及技能提升,所需资金由新区及新城按照35:65比例承担。

三、办理流程

   1.新吸纳新区户籍劳动力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后,企业可携带以下材料,向各新城人社民政局提出补贴申请:

(1)《西咸新区企业一次性用工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1)和《西咸新区企业一次性用工培训补贴花名册》(附件2);

(2)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

(5)企业将补贴资金用于员工培训的承诺书;

(6)招商部门认定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或改创部门认定为规模以上企业相关资料;

(7)其它相关材料。

   2.各新城人社民政局审核后,报各新城财政局复核,向企业发放一次性用工培训补贴。

四、有关要求

  1.每名新区户籍劳动力在劳动年龄段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2.企业纳税关系及注册地址在新区或新城;

  3.各新城于每年11月底前将当年企业一次性用工培训补贴审批资料汇总报送新区人社民政局、财政局,待审核无误后,新区承担的资金通过转移支付下达各新城。

 附件:西咸新区企业一次性用工培训补贴申请表与花名册.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