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自然人):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32号)和《西咸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0.25元/度和0.10元/度补贴资金的通知》(陕西咸发改发〔2023〕30号)工作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报工作。
申报范围及条件: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西咸新区内建成投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领2022年度光伏发电补贴资金。其中,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光伏扶贫项目),应全部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组件,组件转换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标准,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申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光伏扶贫项目),不受市内企业生产的组件限制,项目使用的组件转换效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标准,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补贴标准:自项目并网起,给予企业(自然人)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0.25元/度补贴;给予企业(自然人)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0.10元/度补贴。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请参考附件认真准备,并于2023年6月15日前报送至沣西新城总部经济园9号楼1011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西咸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0.25元/度和0.10元/度补贴资金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0.25元和0.10元补贴资金的通知.pdf
2.相关表格附件
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0.25元和0.10元市级补贴资金相关表格附件.doc
沣西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
2023年5月15日
(联系人:刘濡庚 联系电话:3802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