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如聚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143户企业 :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2020、2021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又连续两年未报税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经查,陕西公如聚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143户企业(详见附件)2020、2021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及纳税申报登记已属于非正常户(或注销、未登记)状态,证实其已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连续停业六个月以上(或因歇业及长期停业应当办理注销登记,经限期后仍未办理)的行为。
依据《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对陕西公如聚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143户企业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38020242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委会9号楼309室
附件: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