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为加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推动依法规范办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度新城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及时间安排

年检范围: 凡经人社部门、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均须参加年检(取得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许可证时间不满半年的机构不参与此次年检工作)。

年检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

二、年检内容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审批并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学许可情况,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在民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情况。

(二)落实办学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情况。

(三)2022年度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审批部门核准的职业培训工种、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年度数据统计、培训通过率、结业证发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就业情况)。

(四)按照管理规定报备教材、教学计划、大纲、学员原始报名、结业名册情况。

(五)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增加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管理、财务状况、办学场所协议、各项制度完善等)及学校发展规(计)划。

(六)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七)刊登发布招生广告和信息情况。

(八)执行《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情况。

三、年检程序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自查,2023年4月27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度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检登记表》(附件1), 后附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所有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2.学校法人签订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附件2)。

3.年度自查报告。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对照“年检内容”中所列项目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并形成书面年度自查报告, 包括办学基本情况、师资队伍建设、办学经验体会、党建、技能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国家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以及下一年度工作思路等。

4.各年检对象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学校是否已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挪用办学经费等行为;学校收费是否合法,收费使用是否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学校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及报表;出资人从学校的办学结余中取得的回报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存在从学校其他费用中提取回报现象;国家各种补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报表;是否有社会集资类行为,集资款项、金额、用途情况等。

5.《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营利性职业培训机构执照复印件。

6.学校场地租赁协议或土地使用证明,自建教室、校舍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根据属地管理办法,要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对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采取听汇报、现场勘察、审核教学、查看资料和召开审评会等形式进行年检评估,并形成年检意见。

四、年检结果

(一)对于按《办学许可证》已批准许可的内容办学,并正常运转,无重大教学事故、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财务状况正常的培训机构,准予通过年检。

(二)对于不按规定范围和条件招生办学、教学管理混乱、有重大教学事故和被多次投诉且事实成立的、无故不上报年度统计报表等现象的机构,不予通过年检,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参加年检的学校,按年检不合格处理。

(四)连续一年以上年检不合格,且未按期通过整改的,取消办学资格,注销《办学许可证》。

(五)凡年检不合格机构,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及其它变更手续。

(六)年检工作结束后,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对获得许可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示。

五、单位地址及咨询电话

单位地址:沣西新城管委会9号楼1106办公室

咨询电话:吴老师 029-38020464


附件1:2022年度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检登记表.docx

附件2:承诺书.docx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