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
按照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3〕18号)要求,现将新城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
在沣西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托管档案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个人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通过人社部门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二)高校毕业生
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个人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含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的标准给予个人社保补贴,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首次享受该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养老保险4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的标准给予个人社保补贴,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三)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可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创业失败人员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注销工商登记后,可申请补贴。对于享受补贴期满人员,在期满后一年内创业失败的,可申请补贴。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到2023年8月31日
四、申报路径
符合条件人员,在社会保险缴费满一个月后,可通过电脑网页版或移动端进行补贴申报。
(一)电脑网页版请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xahrss.xa.gov.cn/)-网上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一个人社会保险补贴”进行申请。
(二)移动端可通过“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通APP、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等平台进行申请。
五、申报资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按照系统提示要求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毕业年度内实现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需单独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创业失败人员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补贴期限按月计算,按年度发放。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在政策享受期限内,可根据个人社保实际缴费情况申请个人社保补贴。
(二)已缴纳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却未申请该年度个人社保补贴的,可补办2021年度个人社保补贴。
(三)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冒领补贴或在申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追回所领取补贴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其失信信息。
联系人:巨老师 联系电话:029-38021247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