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西新城张木烦餐饮店抽检碟子不合格案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公告2022.11.17

关于对抽样单XC22610127768830787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根据抽样单(编号:XC22610127768830787),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餐饮单位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沣西新城张木烦餐饮店所使用的碟子,中量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编号:ZL2022(JW)-1AB-0450)。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根据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ZL2022(JW)-1AB-0450), 标示沣西新城张木烦餐饮店所使用的碟子经检验,大肠杆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涉嫌未按照要求对餐具开展清洗,消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之规定。遂于2022年08月29日报经批准对当事人进行现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五)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决定 :1、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当事人自查,导致涉事方盘不合格的原因系餐具清洗消毒控制不严,操作不规范导致产品不合格。

当事人于2022年09月01日提交了整改报告,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 组织员工开展餐具洗涤知识和洗消流程,重点从保持餐具清洁度和洗涤剂残留管控两方面加强培训。

2、 加强餐具清洗消毒环节管控,严格按照“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流程,开展餐具洗消工作。

我局已于2022年09月6日对当事人进行了整改复查,当事人已整改到位。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