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抽样单XC22610127768830707不合格
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样单XC22610127768830707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荣和饭庄使用的筷子,经中量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2022年8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编号为:№:ZL2022(JW)-1AB-0369对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荣和饭庄当事人赵天荣进行送达,并告知享有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的权利,同时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提供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配有餐饮具消毒柜1台,有消毒记录。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荣和饭庄使用不合格筷子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案发后能积极配合,暂未发现不良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荣和饭庄于2022年08月29日递交了整改报告并表示今后将在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