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填报单位: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填报日期: 2022 年 5 月 18 日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西咸沣西)市监不罚〔2022〕12号 | 陕西千百顺医药有限公司涉嫌经营不合格医疗器械案 | 陕西千百顺医药有限公司 | 91611104MA6TKCM30T | 焦凯 | 涉嫌经营不合格医疗器械 | 免除行政处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履行了本条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为本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医疗器械,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收缴其经营、使用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可以免除行政处罚”之规定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2年04月19日 |





陕公网安备 611104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