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沣西)工作部关于拟作出生漆综合利用研究与新材料中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生漆综合利用研究与新材料中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为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沣西)工作部

电话:029-38020521

通讯地址:秦皇大道与尚业路交界东北50米总部经济园9号楼70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生漆综合利用研究与新材料中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沣西新城钓台街办秀雅路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西安生漆涂料研究所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钓台街办秀雅路,总占地面积770㎡,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西安生漆涂料研究所建设的三期工程,建设6条中试示范生产线,包括生漆生物质功能材料研究中心、生漆现代化加工中试示范线、漆酚生物胶黏剂加工中试示范线、生漆材料成型及控制中试示范线等,同时建设配套地下车库。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窗外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的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限值要求;采用专用回收桶对不合格品、滤渣进行暂存,回用于生产线;对各类不同废包装材料进行分类收集,禁止生活垃圾混入,定期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不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