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填报单位: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填报日期:2022年4月29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西咸沣西)市监处罚〔2022〕14号

陕西厨小宝酿造有限公司生产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陕西厨小宝酿造有限公司

91611104MA716WBF3C

周朝侠

生产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1、没收已召回的香醋(酿造食醋)25瓶和留样产品2瓶,共计27瓶(规格:500ml/瓶,标示生产日期:2021年06月09日)。

2、没收违法所得36元。

3、处以罚款10000元。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2年04月07日


2

(西咸沣西)市监处罚〔2022〕15号

沣西新城好家乐购物中心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沣西新城好家乐购物中心

92611104MA6TKNWXXC

魏栋

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1、没收鸡蛋小麻花43袋(规格:130克/袋,标示生产日期:2021年05月09日,商标:爱华)。

2、没收违法所得72元。

3、处以罚款11000元。罚没款合计11072元。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2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