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填报日期:2022年4月29日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西咸沣西)市监处罚〔2022〕14号 | 陕西厨小宝酿造有限公司生产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陕西厨小宝酿造有限公司 | 91611104MA716WBF3C | 周朝侠 | 生产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1、没收已召回的香醋(酿造食醋)25瓶和留样产品2瓶,共计27瓶(规格:500ml/瓶,标示生产日期:2021年06月09日)。 2、没收违法所得36元。 3、处以罚款10000元。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2年04月07日 | |
2 | (西咸沣西)市监处罚〔2022〕15号 | 沣西新城好家乐购物中心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沣西新城好家乐购物中心 | 92611104MA6TKNWXXC | 魏栋 | 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1、没收鸡蛋小麻花43袋(规格:130克/袋,标示生产日期:2021年05月09日,商标:爱华)。 2、没收违法所得72元。 3、处以罚款11000元。罚没款合计11072元。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2年0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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