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沣西)工作部关于拟作出西安桂鑫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西安桂鑫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为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沣西)工作部

电话:029-38020521

通讯地址:秦皇大道与尚业路交界东北50米总部经济园9号楼70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西安桂鑫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沣西新城大王街办王守村

西安桂鑫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立峰核清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租赁现有标准厂房,在原有厂房的基础上建设生产车间,新增一座综合楼建筑面积600m2,不新增占地。设计年处理炉渣约50.0×104t/a,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炉渣处理系统,年产40万吨炉渣砂,在二期建设前全部外售用作路基回填辅料、水泥厂辅料;二期建设一条免烧砖生产线,利用一期生产的成品炉渣砂中4万吨炉渣砂为原材料,年产2000万块标砖,其余36万t成品炉渣砂外售作路基回填辅料、水泥厂辅料。

严禁将飞灰等危险废物混入原料,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炉渣运输过程应做好防扬尘、防遗洒措施,封闭仓库储存,厂区设置雾化喷淋系统,通过定期洒水喷雾、及时清扫地面、冲洗运输车辆等措施,制砖生产线中水泥罐顶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搅拌机上方单独配备雾化喷淋系统;未燃尽原料集中收集后运往西安鄠邑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破碎及水洗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压滤后回用于制砖,制砖生产线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炉渣处理生产线;设备检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应规范暂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