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填报单位: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填报日期: 2022年03月17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西咸沣西)市监处罚〔2022〕8号 | 沣西新城雪香特面粉加工厂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计量器具案 | 沣西新城雪香特面粉加工厂 | 92611104MA6TT81274 | 刘向洋 |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计量器具 | 1、处以罚款300元。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2年03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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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咸沣西)市监处罚〔2022〕12号 | 沣西新城世纪浙陕购物中心经营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电吹风案 | 沣西新城世纪浙陕购物中心 | 92611104MA717FTH3A | 胡焕镔 | 经营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电吹风 | 1、没收不合格清香型电吹风2个。 2、没收违法所得84元。 3、处货值2倍的罚款588元。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2年03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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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咸沣西)市监处罚〔2022〕13号 | 沣西新城冠昌五金建材店经营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护套线案 | 沣西新城冠昌五金建材店 | 92611104MA7152H44F | 贵兴贝 | 经营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护套线 | 1、没收不合格护套线2卷。 2、没收违法所得41元。 3、处货值2倍的罚款580元。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2年03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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