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填报日期: 2021年09月13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西咸沣西)市监处字〔2021〕05号 | 西安市户县味居轩调味品厂涉嫌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西安市户县味居轩调味品厂 | 92610125MA6U22A72B | 杨国怀 |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没收违法所得40元。2、处以罚款人民币10500元。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1年02月0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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