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填报日期: 2021年8月31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西咸沣西)市监处字〔2021〕34号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916111040927744672 | 王军团 |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没收已召回的大王香醋(酿造食醋)12桶(规格型号:2.5L/桶,生产日期:2020年10月09日)。2、没收违法所得84元。3、处以罚款22000元。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1年0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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