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单位: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填表时间:2021年7月19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西咸沣西)文综罚字〔2021〕006号 | 陕西西马沣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案 | 陕西西马沣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 | 91611104MA714NPY22 | 周腾 |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叁仟元整(¥3000元)。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6月30日 | |
2 | (西咸沣西)文综罚字〔2021〕007号 | 新世纪网络有限公司艺将分公司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案 | 新世纪网络有限公司艺将分公司 | 91610400MA6XM62Y5F | 陈俊敏 |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壹仟元整(¥1000元)。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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