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西新城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的倡议书

元宵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身健康还会造成大量安全隐患,为减少环境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过一个喜庆祥和、平安健康的元宵佳节,在此,我们真诚倡议。

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

不在规定的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向家人、邻里和亲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沣西新城规划范围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新城将组织开展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坚决杜绝烟花爆竹销售燃放行为。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建设美丽沣西!


关于加强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西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西安市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实施方案》要求,特通告如下:

一、从2021年1月1日起,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全年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禁售、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3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

四、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六、公安机关在元宵节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政策,增强市民安全防火意识。各区县公安局联合区县相关部门,在元宵节期间深入村(社区)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工作。

七、广大群众应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广大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为社会公共安全和全市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工作作出贡献。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110

西安市公安局

2021年2月24日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应急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违法销售行为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沣西新城辖区烟花爆竹禁售工作,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涉爆事故的发生,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现将沣西新城烟花爆竹违法销售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通告如下: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应急管理局受理本辖区违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任何公民均可举报。举报人在发现沣西新城辖区内违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向应急管理局举报并讲清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违规当事人等详细情况,经查证属实后,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

沣西新城应急管理局 38021102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