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填报单位: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填报日期:2021年01月25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西咸沣西)市监不处字〔2021〕02号 | 沣西新城向政烟酒日杂批发部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沣西新城向政烟酒日杂批发部 | 92611104MA6TKDPP25 | 孙向政 |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免予行政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1年01月11日 | |
2 | (西咸沣西)市监不处字〔2021〕03号 | 沣西新城雒景棣粮油店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沣西新城雒景棣粮油店 | 92611104MA6TKW4T3U | 雒景棣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免予行政处罚 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条。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1年01月11日 | |
3 | (西咸沣西)市监不处字〔2021〕04号 | 沣西新城万客欢便利零售店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沣西新城万客欢便利零售店 | 92611104MA6TKXJ39D | 吴林芳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免予行政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1年01月11日 | |
4 | (西咸沣西)市监处字(2021)02号 | 西安大王兆兴调味品厂生产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 西安大王兆兴调味品厂 | 916101255874213218 | 毛雪峰 | 生产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 1、没收已召回的香醋360袋(规格:300mL/袋,生产日期:2020年01月05日)。2、没收违法所得310.8元;3、处以罚款人民币7500元。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1年01月11日 | |
5 | (西咸沣西)市监处字〔2021〕01号 | 沣西新城福闽千里香馄饨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沣西新城福闽千里香馄饨店 | 92611104MA6TM18324 | 庄明英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1、没收违法所得8元;2、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 。 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1年01月11日 | |
6 | (西咸沣西)市监不处字〔2021〕01号 | 西安箭南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大王东店经营不符合经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 西安箭南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大王东店 | 9161012557508548XD | 柏选乐 | 经营不符合经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 免予行政处罚。 违反《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1年01月11日 | |
7 | (西咸沣西)市监不处字〔2020〕12号 | 沣西新城富佳乐购物广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沣西新城富佳乐购物广场 | 91611104MA6TKC8X7E | 陈爱俊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免予行政处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0年09月11日 |



































陕公网安备 611104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