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填报单位: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填报日期:2021年1月12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西咸沣西
市监 处字〔2020〕40 号 | 陕西西咸新区海圣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陕西西咸新区海圣饮用水有限公司 | 916111043385856672 | 崔育科 | 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没收违法所得:742.5元; 2.罚款:10000元,合计罚没款10742.5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0年12月22日 |





陕公网安备 611104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