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填报单位: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填报日期:2020年12月22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西咸沣西市监不处字〔2020〕17号

沣西新城佳乐客便利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沣西新城佳乐客便利店

92611104MA7109RE1R

孙乐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免予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0年12月15日


2

西咸沣西市监当处字〔2020〕2-001号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文教园第一幼儿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食品案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文教园第一幼儿园

SY36199040068059

高小荣

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

警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立即履行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0年09月25日


3

西咸沣西市监罚字〔2020〕39号

沣西新城方园金麦蛋糕店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沣西新城方园金麦蛋糕店

92611104MA6TMD552U

袁圆

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1.没收违法所得80元;

2.2.罚款1000元。

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六)项;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0年12月22日


4

西咸沣西

市监 处字〔2020〕40 号

陕西西咸新区海圣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陕西西咸新区海圣饮用水有限公司

916111043385856672

崔育科

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1.没收违法所得:742.5元;

2.罚款:10000元,合计罚没款10742.5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