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24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在沣西新城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4年年度报告。

二、年报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年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https://sn.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4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或者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aanxi.gov.cn),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点击“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完成年度报告。

(二)手机填报

关注“陕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菜单栏“业务办理”选择“年报填报”报送。

(三)纸质填报

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应通过网上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可以直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法律后果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同时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