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市委人才办将启动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
二、申报范围
近五年来在西安市创业以及西安市用人单位引进或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申请确认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西安市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标准参考目录》相应条件。用人单位须为符合西安市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方向、服务全市重点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且须在西安市登记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申报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者,申报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申报地方级领军人才(一类)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申报地方级领军人才(二类)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贡献特别突出的急需紧缺人才,经评审确认,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1.全职引进或本地培养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西安市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
2.在西安市创业的,须拥有一支由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所创办企业实到现金出资分别不低于500万、300万、100万元,人才本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股权超过30%的股东(或国内外顶尖人才本人实到资本不低于15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本人实到资本不低于9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本人实到资本不低于30万元),不允许代持股;
3.柔性引进的,一般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每年在西安市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且有缴纳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记录。
(五)申报企业经营管理领域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除符合相应资格条件外,上一年度分别须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8万元、5万元以上。
(六)在西安市用人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七)中管干部及中管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省管干部及省管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市管干部不纳入高层次人才确认范围。
三、申报条件
详见《西安市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标准参考目录》
四、申报方式
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入口(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
五、高层次人才直接确认申报材料要求
1.全职引进、本地培养人才需提供材料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直接确认申请表,身份证件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3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及税务部门出具的3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下同),能证明申请人具备相应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直接佐证材料。
2.柔性引进人才需提供材料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直接确认申请表,身份证件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包含工作任务或服务内容、薪酬待遇以及柔性引才的成果使用、归属和转让等内容),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经申请人本人确认的支付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的凭证,在我市的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和用人单位共同技术攻关、项目合作、成果转化等相关情况佐证材料,申请人在西安服务期间的考勤材料或其他佐证材料,能证明申请人具备相应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直接佐证材料。
3.创业引进人才需提供材料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直接确认申请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3个月以上税收完税证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定点服务商出具的验资报告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体现企业实收资本、股权结构等),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基本信息、社保信息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能证明申请人具备相应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直接佐证材料。
六、注意事项
1.登录时必须用申报人本人手机号进行登录,操作指南联系组织和人力资源部获取。
2.《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确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下载附照片并完成签字盖章后再进行上传(PDF格式)。
3.“申报依据”请严格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标准参考目录》填报。
4.上传的佐证资料必须完备,逐项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七、联系电话
沣西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孙老师:029-38020890
八、附件
西安市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标准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