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应用导向、实践检验,以首台(套)示范应用为突破口,畅通技术攻关和工程应用渠道,提升科技攻关成果专业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次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二)申报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方向。

(三)对填补国内空白、打造世界首台(套)领先优势、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成套、整机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予以鼓励和倾斜。

(四)申报项目技术装备应已完成研制,并具备示范应用条件;依托工程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具备一年内签订正式供货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条件,且工程建设周期可控。

(五)鼓励重型燃气轮机、变速抽水蓄能、特高压关键组部件等重大技术装备,申报不同批(次)首台(套)示范,通过工程应用促进技术装备优化完善和迭代升级,逐步提升自主可控水平。

二、申报程序

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企业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尚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根据技术装备突破情况申报。

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参照《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按要求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及申请材料承诺书(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2-08/30/c_1310657329.htm),并于2024年1月19日上午10时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三份)与电子版(包含WORD文档和PDF文档,光盘刻录,大小不超过30MB)报送至沣西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

(联系电话: 3802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