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沣西)工作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践应用和法律解读”培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进一步推进新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牢固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意识。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沣西)工作部成功举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务专题培训,会议邀请到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学研究生导师,中、省环境司法鉴定专家库专家李雅萍教授做专题授课。

李教授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务工作,分别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概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制度体系、典型案例等重点内容进行讲解,紧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和相关工作任务流程,进行了深入浅出、权威精辟的解读。

培训会后,辖区企业代表就“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是否会面临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结果对行政处罚的影响”、“以偿代罚的可操作性”等工作中面临的日常难题进行与专家进行交流探讨。李教授以我新城生态环境工作部办理的陕西省第六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马王王俊杰非法收储废机油污染环境”一案为例,详细解释了如何鉴定、如何磋商及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对大家提出的疑问一一作答。各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环保管理中,一定对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规定的范围,查找自身隐患,警钟长鸣,坚决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意识,避免小违法、大赔偿。各部门业务负责同志表示通过李教授的授课,对损害赔偿的范围、程序、步骤、时间节点有了明确的掌握,为后续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沣西)工作部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贯彻落实“损害担责”的环保理念,全力保障新城经济绿色发展。新城各部门、产业园发展中心、集团公司代表、企业代表12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