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张**
信件编码: GPPS20260610HTVF
来信时间: 2026-06-10 17:2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交灵活就业养老问题
信件内容:

本人1988年出生,女,准备今年开始交灵活就业养老,手机安装陕西社保后发现2015年上班的公司曾给我交过7个月的社保,2016年至今年这十年没有交过社保,当然断缴十年不影响我现在开始自己交灵活就业,我想咨询的是按照陕西的政策这十年断缴会记入缴费总年限,拉低平均缴费指数,陕西个人平均缴费指数=各年度缴费指数之和\(实际缴费年限+断缴年限),我十年前交的这7个月社保不但没有提高我的退休金反而还会拉低退休金,交了还不如不交,现在陕西的社保政策还是这样吗?其他省份个人平均缴费指数=各年度缴费指数之和\实际缴费年限,和中间断缴没有关系。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沣西新城
回复时间:2026-07-03 09:55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您所咨询的关于灵活就业养老问题,经核查,个人灵活就业属西咸新区本级事项,由西咸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具体办理地点:西咸新区金湾科创区一期金湾三路秦创原人才大市场,业务咨询电话:029-33585501/029-33585502.

感谢您对沣西新城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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