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杨**
信件编码: GPPS20240411VFHF
来信时间: 2024-04-11 15:0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科为城熙府物业问题
信件内容:
1、科为城熙府物业目前按照西安一级物业标准收费,但是物业从23.6.30交房以来未提供固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场地,每次询问都说是在规划,24.4月询问的最新回复是在小区商铺对面,划一块地作为非机动车停车地,安全性和遮风挡雨怎么保障,同时物业人员的电动车反倒可以偶尔在小区大门下停放。我认为严重违反了《西咸新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第二部分第六节89条,我所反应的问题是不是冰山一角,物业服务有没有达到一级,请予以核实。 如达不到一级服务标准,没有一级物业资质,请按对应服务级别收费。 否则请予以督促整改。前期多收的费用请按合适的方法予以退还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沣西新城
回复时间:2024-04-15 10:17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杨先生/女士,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物业管理业务划分的通知》要求,现由各街镇负责辖区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建议您联系所在街镇相关管理部门。

感谢您对沣西新城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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