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尊敬的管委会领导:
2022年11月28日,我反馈的疫情封控期间停车费的问题得到了管委会的及时回复,回复内容为: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沣西新城停车办已将有关情况与西咸新区公共停车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沟通,要求正视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减免因封控管理产生的小区周边道路临时停车费用。西咸新区公共停车管理服务中心已与您进行沟通,对您在封控期间产生的道路临时停车费用进行妥善处理。
但2023年9月29日,我依然收到西咸新区公共停车管理服务中心对因疫情封控产生的费用进行书面催收提示。金额不大,频繁的占用行政资源来解决这类小问题似有不妥,但从小问题里反映出来的西咸新区公共停车管理服务中心为民服务意识不足,对群众提出的诉求主张处理程序不完善,最终呈现出来的处理结果变成说一套做一套的真实感受。停车管理,是管理更是服务,如果仅仅把它当成收费经营就降低了城市运营的格局和档次。以上是反馈也是建议,再次恳请管委会领导进行纠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