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GPPS20230719JPDF
来信时间: 2023-07-19 14:2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紫薇万科大都会不合理收费
信件内容:
我是紫薇万科大都会一期4号楼业主,2023年3月开发商通知我去收房,我在和他们物业进行收房验收时发现很多问题,对问题物业登记后答应进行整改,在这期间我多次催问整改情况,但到2023年7月15日才对所有问题整改完毕,我同意收房,但在我办理收房手续时他们要求我缴纳房屋问题整改期间的物业费,我觉得这不合理,房屋有问题应该是不符合交房条件,不符合交房条件我就不能收房,不能按时收房的原因不是我的问题,是他们开发商的问题,那我就不应该承担我没收房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针对这个问题我和物业沟通但一直没有解决,导致我到现在一直不能收房入住,请政府给与协调解决。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沣西新城党政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3-07-21 16:0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王先生/女士,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紫薇大都会项目于2022年8月竣工验收完成,房屋符合交付条件,按照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内容:“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其一般质量瑕疵属于保修范围,应在房屋交付后维修,房屋买受人不得以房屋一般质量瑕疵为由拒绝收房。买受人未按出卖人通知或合同约定期限前来查验或接收房屋的,视同出卖人已按合同约定正常交付”。

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物业服务费从交付次日起由业主按月交纳”。此外,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从业主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业主开始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感谢您对沣西新城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开发建设部

联系方式:029-3802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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