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先生/女士,您好,留言已收悉。
关于您反映万科大都会云境西门入口张贴联通广告事宜,经核实,此情况属于小区租户私自在户内玻璃进行广告张贴。目前,万科物业已联系该户进行清理。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物业服务区域内禁止任意张贴、涂写、刻画、悬挂等。”以及第一百零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照《陕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针对私自张贴广告限期未清理的,我部要求小区物业公司要上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理。关于您反映小区楼栋内安全提示牌相关事宜,经查,该提示牌为同文路派出所铺设,建议您向西安市公安局西咸分局同文路派出所咨询反馈。
感谢您对沣西新城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开发建设部
联系方式:029-3802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