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李**
信件编码: GPPS20230626PECL
来信时间: 2023-06-26 15:1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户主不给户内成员户口本身份证
信件内容: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是需要提供户口本的,本人不是户主的可以要求户主提供户口本,如果户主拒不提供可以请求户口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协调处理,经民警说服无效的可以申请发给单独的户口本;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9】459号)文件规定: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致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致电沣柳路派出所,在没有提出公治[2009]459号文件的情况下,说明情况,户主不给户口本,想补办身份证,派出所给出的答复是不可以。提出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出,派出所答复必须要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再问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派出所说没有。此事如何解决?公安部出的文件在这里用不上?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沣西新城党政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3-06-27 16:55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李先生/女士,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因体制机制改革职能调整,关于户籍迁移相关事宜建议您向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沣西新城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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