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刘**
信件编码: GPPS20230520SOI5
来信时间: 2023-05-20 21:4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龙湖景粼玖序在未告知不利因素且不尽提示义务的前提下,催我缴纳意向金两万元,要求退还我两万元意向金
信件内容:
龙湖景粼玖序置业顾问周莎,于2023年5月18日,在未告知我一号楼一单元10303号房屋的不利因素,未让我看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催缴诚意金两万元,给我口头承诺说可以退还,我交了诚意金两万元后,才发现房屋的不利因素后,于2023年5月19日对她提出退款要求,她给我说我是单方面违约,不予退还,这种不诚信欺诈顾客的行为,彻底让我寒了心! 我现在要求龙湖景粼玖序退还我两万元意向金,请为民做主,跪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沣西新城党政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3-05-23 17:50
回复内容:

尊敬的刘先生/女士,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开发建设部要求龙湖景粼玖序项目开发企业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实行五天无理由弃购制度。经了解,2023年5月23日上午您和开发企业联系办理了退款手续。后期,开发建设部将持续跟进退款进程,督促企业尽快将款项返还至您个人账户。

感谢您对沣西新城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开发建设部

联系方式:029-3802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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