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目前,冬泳运动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发展,西咸也不例外,运动对象大都为老年人,不论酷暑严寒,还是刮风下雨,天天下水,结果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身心愉悦,每年都有众多新人出现,特别是拥有国职证书的救生员、群众游泳赛事获奖者,务实的起到了群众游泳推广作用,游泳同时还出现了见义勇为抢救意外落水儿童的壮举。全国许多城市甚至经济欠发达的三、四线城市,领导还带头参加公开水域的游泳活动,以彰显城市民众的体育精神和水域环境的治理水平。并为市民开设多个公开游泳基地,全国的基地达到几千。而西咸在这方面却属于空白。外省市游泳协会来这里交流,也为西咸的“落伍”感慨万千。因政府未开设一个公开水域场所,群众只能在河道、湖泊中“野游”。但水务系统禁止游泳,和群众矛盾冲突不断升级,谩骂、甚至肢体冲突,愈演愈烈,多次惊动公安部门出警进行调解,导致群体上访事件发生。这种方式既不文明也不安全,社会影响极差。群众查阅相关法规,到处都是支持这一运动的文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推进健康西安行动实施方案》20190119号、西安市水函(2020)305号、西安市体育局(2022)36号,而且民法典中也明确这一行为并不违法。因此倡议当地政府效仿外省市地区,通过由政府领导主持召开,体育部门牵头、水务、游泳协会等单位共同参加的联席座谈会,来商议或以群众公开问政的的方式解决矛盾。既实现满足群众锻炼又能防范溺亡危险的悲剧。纠正水务部门“一刀切”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