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2023年4月5号,与中交长安里项目开发商西安沣河映象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认购协议,并缴纳5万元定金;由于开发商职业顾问未告知房子北边有高速、高压线等不利因素,后发现这些不利因素,本人于4月7号通过微信消息和电话沟通的方式(有聊天记录及通话录音)明确提出退定金的要求,但是对方以特价房为由拒不退还定金。后经多次与对方沟通协调无果,我也是没有别的办法,独自一人在西安打拼,没有别的渠道可以要回这5万(我一年的积蓄)的定金,希望领导能为民做主。
另,认购协议第六条明确写了“甲方应提醒乙方详细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向乙方讲解项目及拟购商品房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周边不利因素)”,甲方并未提醒且未告知房子北边高速及高压线的不利因素,甲方违约在先;另外本人是在5天无理由退款期内提出。
由于本人睡眠较轻,并且以后有老人入住,所以本房屋不符合我们适应条件,根据认购协议第四条,“若双方就合同条款不能达成一致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定金”,甲方应该退还我的定金。
由于以上多种因素,恳请领导协调甲方,退还我的血汗钱,万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