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先生/女士,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经核实,近期沣华九里项目因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情况(大方量混凝土一次性浇筑成型等),施工前办理了“夜间施工噪声排放证明”,并已于施工期间采取了降噪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下一步,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沣西)工作部将继续加大对该项目施工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项目工地夜间施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噪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感谢您对沣西新城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沣西)工作部
联系方式:029-38020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