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李**
信件编码: GPPS202301211OL3
来信时间: 2023-01-21 15:3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金科世界城社区生活用水与物业费关联,影响日常生活。
信件内容:
尊敬的沣西新城管委会领导: 你们好。 新年来临之际,祝你们在2023年身体健康,全家喜乐,工作胜利。 非常抱歉在除夕之夜发来此投诉信件。沣西新城金科世界城社区自交房之日起,对入住的业主用水进行受限,生活用水与社区物业费进行捆绑,业主采购生活水根据物业费交纳情况,物业会出售3-50方水。今天是除夕,为了以防过年期间居家生活用水用完,今天前往物业处采购生活用水,因为家里人多,需要采购的量也大,但是物业仅给我们出售10方水,10方水在7人家庭来说,过年期间做饭、洗漱等用水量大,无法满足用水量。经过与物业多次沟通,仍出售10方水。因此特向贵有关部门投诉。 以上生活用水采购受限问题已经成为金科世界城入住以来全体居民每月必生气的一件事,也是多年来一直未解决的事情,还请贵有关部门解决此问题,希望将生活用水采购费用与其他费用或是物业工作分开来,让金科世界城的居民好好的生活。 以上为本次投诉内容,请查收。 最后,祝各位事业工作人员2023年新春大吉。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开发建设部
回复时间:2023-01-31 18:18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李先生/女士,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经核查,因金科物业总公司购水系统设定,对于长期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系统限制其单次买水量,但业主可多次购买。开发建设部已要求金科物业公司立即作出整改,立即对接总公司调整系统设置,不得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拖欠物业服务费为由限制业主购水,对于业主欠缴的物业费等情况应依法依规进行催缴。

另外,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当依法履行的义务”以及《西咸新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建议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

感谢您对沣西新城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开发建设部

联系方式:029-3802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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