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符先生/女士,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办理,开发企业在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籍调查及首次登记(房屋大证)时提交的实测报告,最终经相关审核部门认定,符合《房产测量规范》标准,符合不动产登记权籍系统入库条件,且产权面积以不动产权籍系统入库实测面积为准。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沣西)工作部已经与您电话联系,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
感谢您对沣西新城的关注与支持。
回 复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沣西)工作部
联系方式:029-3802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