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于**
信件编码: GPPS20221128ON86
来信时间: 2022-11-28 10:5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小区封控期间,公共停车位停车费问题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11月25日至11月27日,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在沣西新城紫薇铂悦府小区封控,足不出户。车辆滞留在同礼路设置的停车位,解除封控后发现管理单位:西咸新区公共停车管理服务中心给出了三张停车计费凭证,分别是25日、26日、27日。我相信,不止是我一个人接收到了这个缴费通知的凭证,我想说值此全民抗疫的危难关头,平民百姓可以牺牲自己的自由、牺牲自己的收入,而作为公共资源的停车管理方,风雨无阻的计费收费,收费职责大于防疫职责,发这种国难财,是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对这种不合时宜的收费行为,望管委会领导予以处理纠正。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回复时间:2022-12-05 15:12
回复内容:

尊敬的于先生/女士,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根据陕西咸编办发〔2019〕48号《关于明确新区公共停车行业有关职责划分的通知》要求,沣西新城路内停车泊位由西咸公共停车管理服务中心按照《西咸新区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试行)》进行收费管理服务工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沣西新城停车办已将有关情况与西咸新区公共停车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沟通,要求正视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减免因封控管理产生的小区周边道路临时停车费用。

西咸新区公共停车管理服务中心已与您进行沟通,对您在封控期间产生的道路临时停车费用进行妥善处理。

感谢您对沣西新城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方式:029-3802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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