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候先生/女士,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根据陕西咸编办发〔2019〕48号《关于明确新区公共停车行业有关职责划分的通知》要求,沣西新城路内停车泊位由西咸公共停车管理服务中心按照《西咸新区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试行)》进行收费管理服务工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沣西新城停车办已将有关情况与西咸新区公共停车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沟通,要求正视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减免因封控管理产生的小区周边道路临时停车费用。
西咸新区公共停车管理服务中心已与您进行沟通,对您在封控期间产生的道路临时停车费用进行妥善处理。
感谢您对沣西新城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方式:029-38020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