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朱先生/女士,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经与钓台街道办核实,您本人户籍于 2018 年6月21 日由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 37号院迁回梁家庄村,按照钓台辖区拆迁政策及相关会议纪要规定:2018 年1月1日户籍新政实施后,除正常婚迁和新生儿迁入人员认定外,其他迁入人员不予认定。您本人不在此次拆迁补偿范国之内,具体事宜可向征迁实施单位钓台街道办进行咨询(电话:029-38115618)。
感谢您对沣西新城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沣西)工作部
联系方式:029-3802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