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杨**
信件编码: GPPS20221106LCDV
来信时间: 2022-11-06 11:0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金科物业违规将暖气费与物业费捆绑
信件内容:
沣西新城金科世界城金科物业违反《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中提到“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收取供暖费也不得与水、电、停车、物业费等其他事项捆绑实施。”,将暖气费与物业费捆绑实施,本人今天前去交暖气费,金科物业工作人员拒绝收取。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开发建设部
回复时间:2022-11-11 12:13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杨先生/女士,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部已要求物业服务主体不得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拖欠物业服务费、不接受管理为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以及实施损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另外,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当依法履行的义务”以及《西咸新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建议您按时缴纳物业费。

感谢您对沣西新城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开发建设部

联系方式:029-3802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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