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武**
信件编码: GPPS20220704VE1T
来信时间: 2022-07-04 17:2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企业股权出质审批业务因签字问题被政务服务大厅拒绝处理
信件内容:
2022.6.27我司向沣西新城政务服务中心递交股权出质申请表,因质权人签名字体不工整无法辨认不给审批。但是我司已提供公证书、授权委托书以及签字人身份证复印件,足以证明股权出质申请表与公证书授权书签字均为同一人。但是政务服务大厅审批人员要求签字人以个人名义出具一份手写情况说明书,并且要求签名字体与我司已提交的申请表一致,我司觉得此要求十分不合理。已于大厅进行多次沟通,依然未解决,特寻求贵单位帮助。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回复时间:2022-07-08 09:0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对沣西新城的关注,现就您的来信答复如下:

《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中明确规定工整填写、签字。您提交的股权出质登记申请表中的签字无法辨认,公证书和授权委托书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材料,表明其有权签署,签订要求按材料规范工整填写,且一份材料前后笔迹应保持一致。考虑其为担保公司,办理此类业务较多,且已有公证书,为方便群众快捷办理业务,故要求其附签署人签字情况说明以辅助、规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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