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毛**
信件编码: GPPS20220302VS67
来信时间: 2022-03-02 11:3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同德晨曦园停车费用上涨的咨询函
信件内容:
同德晨曦园近期将每月车位停车费由200上涨至380,是否有政府的相关依据,是否存在私自上涨停车费的情况存在?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回复时间:2022-03-08 19:08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对沣西新城的关注,现就您的来信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停车收费问题,现已恢复原收费标准。

经了解,该住宅小区原先收取业主停车费为200元,由120元车位租赁费和80元停车服务费构成。调价后现欲收取业主停车费380元,由300元车位租赁费和80元停车服务费构成。根据《西咸新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陕西咸市监发〔2021〕92号)文件内容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是指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提供服务所收取费用的统称,包括物业服务费、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以下统称“停车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指导标准按月(单位:元/车位.月)室内:停车场类型一级80元、停车场类型二级60元、停车场类型一二级等外50元、露天50元向业主收取。

该小区停车场类型为一级,物业收取业主80元/车位.月停车服务费符合政府指导价标准。车位租赁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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