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张**
信件编码: GPPS20211207AFX1
来信时间: 2021-12-07 20:1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沣西逸园乱收物业费,未满足交房条件就开始收物业费
信件内容:
敬爱的沣西管委会领导: 我购买了沣西逸园一套房子,截止12月还没有满足交房条件,但物业和开发商要求我从2月份就开始交物业费。求助该如何维权,感谢。 具体情况如下: 1. 购房合同规定,交房条件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面积实测报告》,而沣西逸园迟迟不能提供。 2. 购房合同规定,2021年2月28日开发商应向购业主交房,而实际上我是2021年11月才收到的交房通知。 3. 接到购房通知后,我于11月去现场收房,物业和售楼处要求我从2月38日开始交物业费 我认为沣西逸园存在如下问题 1. 逾期交房,未按照合同规定的2月28日满足交房条件,已经逾期了9个月,应该向业主赔偿逾期罚款 2. 乱收物业费,还没有交房就开始收物业费,应该满足交房条件后,我完成收房再开始收取物业费。 盼复! 感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开发建设部
回复时间:2021-12-10 18:08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对沣西新城的关注,现就您的来信答复如下:

关于逾期交房赔付的问题,房管部门已督促开发企业及时与您联系,建议按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关于物业费问题,小区物业已与您及时沟通,达成一致。

欢迎您继续关心并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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