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丁**
信件编码: LDXX200928758H
来信时间: 2020-09-28 09:4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公积金提取
信件内容:
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启动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的通知,从2019年5月13日起,实施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 本人从2013年1月到2020年,一直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于2020年5月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扶苏路西1号购买一套商品房,并办理了商业贷款。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开发商将购房合同在咸阳市不动产中心备案,导致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定该套商品房不属于西咸新区,无法在西安提取住房公积金。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开发建设部
回复时间:2020-10-01 12:55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对沣西新城的关注,现就您的来信答复如下:

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恢复西安地区以外购房及还贷提取的通知》(西房金发202064号),按照省住建厅要求,结合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际,决定自2020925日起恢复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及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您可按照相关流程办理提取业务。

如您有其它疑问,可拨打沣西政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窗口电话(029-38020945029-38020942)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支持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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