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新城的领导您好,本人与暖气费缴费通知张贴之时就已缴费,张贴公告说是11月15号试暖,但是11月15日当天别没有通暖气。而后通了暖气之后家里温度一直维持在16.17度,只有在做饭时候才会达到18度。但是卧室温度一直在16度。之前反复投诉,电话倒是没少打,但是检修人员之来过一次!!!来了之后拧了下阀门,放了点水。然后拿出测量温度的机器在客厅中间测量了一次温度,刚过18度!我提醒他们在卧室测量一下,检修人员对我的要求不闻不问,当作没有听见,只是说是到了18度达标!!卧室里面测量都不测量!!第二天温度还是没有什么改变一直在16,17度左右!!我自问没有拖欠暖气费,更没有不交。但是为何我享受不了交同样钱的温度!!!连让维修人员来弄好温度都是一种奢求!从十五号到现在家里暖气到现在温度都不达标,晚上睡觉更得开电热毯。!我只是让我能和别的同样交暖气费的人有同样的温度,这莫一件事更是从供暖到现在都难如登天!!!我只是想让工作人员干些实质性的事情,并不是只会用嘴来糊弄人!!!若是觉得本人说慌,本人一直留着拍摄温度的照片!!望领导能让人民群众在这个冬天体会到温暖!本人只是想要和其他缴费用户,一样的室内温度,其他人大多数家里都是24度左右。唯独本人从供暖到现在一直维持在16,17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