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李**
信件编码: LDXX191028BOCY
来信时间: 2019-10-28 11:2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咸阳市秦都区双峰锦湖小区未电表改造
信件内容:
1/你好,咸阳市国家电网于3.5发布今年于11.15前对咸阳市居民旧电表升级,一度电0.498。但是如今已经10.17日,我小区双峰锦湖未升级改造,仍然电费0.63(未执行陕西省居民用电0.498)。只能在物业买电。我咨询沣西新城供电局,他们说物业不让拆旧表他们也没办法,我咨询物业,物业说未接到改造电表通知。相互之间踢皮球。请问这件事该怎么办。 2/2019年8月31日之前,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服发〔2014〕8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照明、景观设施等其他共用水、电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计量,严格按照水电价格政策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 目前我小区电费0.63 ,未单独计量,这又该去哪里投诉。 3/我咨询咸阳市,这是咸阳市的答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不属于咸阳市管辖范围内。建议您向沣西新城管委会反映,感谢您的来信)。 还望解答 ,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沣西新城
回复时间:2019-10-31 09:5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对沣西新城的关注,现就您的来信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沣西新城职能范围,建议您咨询西咸电力公司。

欢迎您继续支持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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