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1/你好,咸阳市国家电网于3.5发布今年于11.15前对咸阳市居民旧电表升级,一度电0.498。但是如今已经10.17日,我小区双峰锦湖未升级改造,仍然电费0.63(未执行陕西省居民用电0.498)。只能在物业买电。我咨询沣西新城供电局,他们说物业不让拆旧表他们也没办法,我咨询物业,物业说未接到改造电表通知。相互之间踢皮球。请问这件事该怎么办。
2/2019年8月31日之前,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服发〔2014〕8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照明、景观设施等其他共用水、电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计量,严格按照水电价格政策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
目前我小区电费0.63 ,未单独计量,这又该去哪里投诉。
3/我咨询咸阳市,这是咸阳市的答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不属于咸阳市管辖范围内。建议您向沣西新城管委会反映,感谢您的来信)。
还望解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