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刘**
信件编码: LDXX190807SJ8W
来信时间: 2019-08-07 15:0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隆桥瑞苑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上次写信反应的问题,已经7天了,还没得到回复!位于白马河路的隆桥瑞苑小区,购房合同明确签定了逾期交房的赔偿条款,但开发商拒绝赔偿,并且把责任推向政府,称不可抗力,政府治污减霾、高考中考都要求停工,所以才逾期交房。依据据开发商所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提示(开发商拒绝提供原件,业主无法核实真伪)2019年7月25日才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请求领导为民做主,督促开发商(陕西凯怡东方置业有限公司)按合同执行逾期交房赔偿金,并请领导协助核实小区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真实性!非常感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开发建设部
回复时间:2019-08-13 15:3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对沣西新城的关注,现就您的来信答复如下: 

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问题,建议按照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执行,如对此有所疑问,建议咨询相关律师。关于竣工验收,于2019年7月25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欢迎您继续支持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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