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杨**
信件编码: LDXX1905158O7O
来信时间: 2019-05-15 12:1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联庄村拆迁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是联庄村村民,现在联庄村拆迁已经进入的后半段,为什么在拆迁过程中户籍认定的时间不一样,有的4月30日,有的4月1日,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大王街办
回复时间:2019-05-17 15:19
回复内容: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沣西新城的关注,根据《大王镇联庄村整村拆除通告》要求,现就联庄村整村拆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9年4月1日为联庄村住户户籍认定基准日。 

二、2019年4月1日为联庄村建筑及其它附着物确认日。在此日之后建设的一律不予补偿。自此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在一个月之内搬离。

三、2019年4月20日24时前为第一奖励期, 2019年4月25日24时前为第二奖励期,2019年4月30日24时前为第三奖励期。

四、被拆迁人要自觉服从《沣西新城大王镇辖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及安置工作实施办法》,尽快达成拆除补偿安置协议。

五、被拆迁人要服从和支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建设。对煽动群众闹事、打骂拆迁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联庄村整村拆除补偿由大王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具体按照《沣西新城大王镇辖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及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沣西管发[2018]41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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