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沣西新城的关注,根据《大王镇联庄村整村拆除通告》要求,现就联庄村整村拆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9年4月1日为联庄村住户户籍认定基准日。
二、2019年4月1日为联庄村建筑及其它附着物确认日。在此日之后建设的一律不予补偿。自此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在一个月之内搬离。
三、2019年4月20日24时前为第一奖励期, 2019年4月25日24时前为第二奖励期,2019年4月30日24时前为第三奖励期。
四、被拆迁人要自觉服从《沣西新城大王镇辖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及安置工作实施办法》,尽快达成拆除补偿安置协议。
五、被拆迁人要服从和支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建设。对煽动群众闹事、打骂拆迁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联庄村整村拆除补偿由大王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具体按照《沣西新城大王镇辖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及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沣西管发[2018]41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