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在万科大都会买了套房子,因为自己的原因银行不受理贷款,后期跟开发商协商给予办理退房,但是在注销合同时房管局要求提供拒贷证明,跑去银行开证明,银行说只是拿资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贷款条件,没有进行正式受理所以无法开具拒贷证明。为了这个拒贷证明的事情,一边说开不了,一边非得要,房管局与银行之间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求了半天银行经理以个人名义写了个情况说明,房管局还是不给办理注销。贷款银行不受理,合同房管局不给办理注销,房子买不成,钱也退不到手里,现在房子我也不要了,我就想问下怎么才能把合同注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