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孙**
信件编码: LDXX1904236522
来信时间: 2019-04-23 08:5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落户
信件内容:
你好,我在林凯城买房,现在房屋产权证没有办下来,只有购房合同,现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上只有买受人,我的名字,共同买受人没有填写,我的户口在老家,不想落到林凯城,想把我老婆和孩子的户口落在林凯城,但是户籍室说得把我老婆添加为共同买受人才可以,备案表现在又没有办法添加共同买受人,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老婆和孩子的落户在林凯城。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沣西公安分局
回复时间:2019-04-25 09:12
回复内容:

您好:针对您所提出的落户问题,目前林凯城行政划分为沣西新城,但目前林凯城户籍归陈杨寨派出所管理,陈杨寨派出所由咸阳市代管,具体落户流程您可咨询陈杨寨派出所。电话:33688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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